中美贸易摩擦 301 关税清单
1. 政策事实
2018 年以后,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围绕 Section 301 对中国相关产品发布多轮加征关税清单。USTR 的 Section 301 页面将关税行动分为 $34 Billion Trade Action (List 1)、$16 Billion Trade Action (List 2)、$200 Billion Trade Action (List 3) 和 $300 Billion Trade Action (List 4) 等部分,并提供相关通知和产品清单链接。
这个政策的研究价值在于:政策冲击不是笼统地落在「中国企业」或「制造业企业」层面,而是落在 HS 产品层面。研究者可以把产品层面的关税清单映射到企业政策前出口结构,从而构造企业层面的关税暴露度。
2. 适合研究的问题
这项政策适合研究国际贸易、供应链和企业调整行为:
- 对美出口是否下降;
- 企业是否转向非美国市场;
- 企业是否改变产品结构;
- 关税冲击是否影响企业就业、投资、利润和现金流;
- 企业是否通过质量升级、价格调整或市场替代应对冲击;
- 上游和下游企业是否受到间接影响。
与单纯的宏观贸易摩擦不同,301 关税清单可以下沉到产品层面,因此很适合作为「政策清单 \(\rightarrow\) 企业暴露度」的示范案例。
3. 政策对象和处理组
政策原始对象是 HS 产品。研究对象可以是产品、企业、行业或地区,但处理变量需要从产品层面映射过去。
| 研究层级 | 处理组定义 |
|---|---|
| 产品层面 | 被列入 301 加征关税清单的 HS 产品 |
| 企业-产品层面 | 企业出口的产品是否进入清单 |
| 企业层面 | 企业政策前出口产品中被加税产品占比或加权关税强度 |
| 行业层面 | 行业政策前对被加税产品的出口依赖度 |
如果研究中国出口企业,最推荐的做法不是简单区分「对美出口企业」和「非对美出口企业」,而是用政策前产品结构构造连续暴露度。
4. 处理变量如何定义
产品层面的处理变量可以写成:
\[ \operatorname{Tariff}_{p}=1\{p\ \operatorname{is\ covered\ by\ Section\ 301\ tariffs}\} \]
企业层面的关税暴露度可以写成:
\[ \operatorname{Exposure}_{i}=\sum_{p}s_{ip,0}\operatorname{Tariff}_{p} \]
其中,\(s_{ip,0}\) 是企业 \(i\) 在政策前产品 \(p\) 的出口份额。若能获得具体新增关税税率,则 \(\operatorname{Tariff}_{p}\) 可以用税率变量,而不是 0/1 变量。
企业层面的基本设定为:
\[ Y_{it}=\alpha+\beta(\operatorname{Exposure}_{i}\times \operatorname{Post}_{t})+X_{it}'\gamma+\mu_{i}+\lambda_{t}+\varepsilon_{it} \]
如果有企业-产品-目的国层面数据,可以使用更细的设定:
\[ Y_{ipdt}=\alpha+\beta(\operatorname{Tariff}_{p}\times \operatorname{US}_{d}\times \operatorname{Post}_{t})+\mu_{ipd}+\lambda_{dt}+\eta_{jt}+\varepsilon_{ipdt} \]
其中,\(p\) 是产品,\(d\) 是目的国,\(j\) 是行业。这个设定能够区分产品、目的国和行业层面的共同冲击。
5. 数据接口
可用数据包括:
| 数据 | 作用 | 合并键 |
|---|---|---|
| USTR 301 产品清单 | 确定被加征关税产品 | HS 编码 |
| 中国海关数据库 | 企业-产品-目的国出口 | 企业标识、HS 编码、目的国 |
| 工业企业数据库 | 企业产出、就业、利润、生产率 | 企业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匹配 |
| 上市公司数据 | 财务指标、融资约束、研发投入 | 股票代码、企业名称 |
| 专利数据 | 创新数量和质量 | 企业名称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|
| BACI / UN Comtrade | 产品-国家贸易流量 | HS 编码、国家代码 |
如果没有中国海关数据库,也可以退而使用上市公司海外收入、行业对美出口依赖度或海关产品层面统计数据构造行业暴露度,但解释精度会下降。
6. 识别风险
这类研究的主要风险不是政策事实不清楚,而是企业暴露度可能与企业原有能力相关。对美出口多的企业,可能本来就是规模更大、生产率更高、国际化程度更强的企业。
常见处理方式包括:
- 使用政策前出口结构构造权重,避免政策后调整污染处理变量;
- 控制企业固定效应和年份固定效应;
- 加入行业-年份固定效应,吸收行业共同冲击;
- 检查政策前趋势;
- 区分美国加征关税与中国反制关税;
- 将直接出口冲击和供应链间接冲击分开讨论。
如果研究结果变量是企业创新或投资,还需要说明关税冲击影响这些变量的机制:是需求下降、现金流冲击、融资约束加剧,还是市场替代引发战略调整。
7. 可扩展研究问题
- 关税冲击是否促使企业转向东盟、欧盟或国内市场?
- 企业是否通过降价吸收关税,还是由进口商或消费者承担?
- 多产品企业是否调整产品组合?
- 关税冲击是否改变企业创新方向?
- 受冲击企业的供应商和客户是否受到间接影响?
8. 官方来源和代表性文献
官方来源:
- USTR. China Section 301-Tariff Actions and Exclusion Process. https://ustr.gov/issue-areas/enforcement/section-301-investigations/tariff-actions
- USTR.
$34 Billion Trade Action (List 1). https://ustr.gov/issue-areas/enforcement/section-301-investigations/section-301-china/34-billion-trade-action
代表性文献:
- Fajgelbaum, P. D., & Khandelwal, A. K. (2022). The economic impacts of the US–China trade war. Annual Review of Economics, 14, 205-228. Link, Google.
- Sheng, L., Song, H., & Zheng, X. (2025). How did Chinese exporters manage the trade war?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Money and Finance, 153, 103300. Link, Google.